气动葫芦防爆措施谏言
发布时间:2020-05-06 14:41:54来源:未知浏览量:0
煤矿、石油、化工等爆炸危险场所会使用到诸如气动马达、气动葫芦等非电气设备及防爆起重机的卷筒、减速器等机械零部件,这些设备或部件因相互摩擦、撞击会产生机械火花、危险温度或静电放电等点燃源,如果不对其采取限制和保护措施,就会引起周围爆炸性环境的引燃
2011 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并实施了 GB 25286《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系列标准,该标准等效采用 EN 13463 系列标准,包括基本方法和要求及限流外壳型“fr”、隔爆外壳型“d”、结构安全型“c”、控制点燃源型“b”、液浸型“k”等五种防燃型式,对非电气设备的设计、结构、试验提出了详细要求。
根据非电气设备防爆基本要求及环链式气动葫芦的结构特点,外壳因有压缩空气流动,自然冷却,不会产生危险温度。其潜在点燃源产生的原因主要为机械摩擦和碰撞。具体部件包括: 外壳、马达叶片、制动器、减速器、行走车轮、吊钩。防爆措施如下。
外壳采用 HT250 铸铁或 ZL104 铝合金( I 类除外) 铸造,满足材料元素含量要求。外壳设计为圆筒形结构,提高外壳抗冲击能力。
一般消声器为塑料材质,但很难达到表面电阻要求,应采用铜或不锈钢材料制造。
马达工作时作为动力源的压缩空气应取自安全场所的洁净空气或惰性气体,这样可保证马达腔内为非爆炸性环境。但排气口在爆炸性环境,如果内部摩擦产生火花会从出口被带到爆炸性环境,形成引燃危险。鉴于此情况,马达叶片及制动摩擦片均应采用布胶板、合成树脂等耐磨无火花材料制成,并设置甩油润滑器对其进行润滑,同时应在设备说明书中对油脂填充时间进行规定。
行星齿轮减速器的太阳轮转速很高,其圆周线速度大于 1m/s,可采用铍青铜或铝青铜等高强度无火花材料制造。但考虑到铜合金成本较高,也可用钢材制造。整个减速器箱内应填满润滑油脂并在设备说明书中对油脂更换时间进行规定。
行走车轮通过与工字钢表面产生的摩擦力实现葫芦的行走动作,其轮毂摩擦为快速接触摩擦,圆周线速度限制在 1m/s 即可满足要求。其轮缘不应与工字钢有滑动摩擦,设计及安装时应保证轮缘与工字钢有一定的间隙。
吊钩作为起重的重要部件,会经常与物体接触,故障状态下可能与物体发生机械碰撞,产生机械火花形成爆炸危险。可采取表面镀铜,包覆不锈钢或橡胶材料等措施。
气动葫芦等非电气设备具有无电火花,高频率,无级变速的特点,深受石油、化工、矿山等行业青睐。随着非电气设备被广泛地应用在易燃、易爆、高粉尘的作业场所,在爆炸性危险环境中,除了电气设备产生的火花、高温等危险点燃源外,由非电气设备产生的热表面、明火、灼热气体/液体、机械火花、绝热压缩、振动波、化学反应放热、铝热反应、粉尘自燃、电弧和静电放电等同样是不可忽视的点燃源。
所以,在爆炸性危险环境中使用的非电气设备或电气设备的机械部件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过程中应与电气设备一样引起足够的重视,这样才能保证工业现场的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