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动葫芦的非电气设备防爆基本要求
发布时间:2020-04-01 15:07:17来源:未知浏览量:0
设备暴露在潜在爆炸性环境中或者能形成粉尘层的任何部分的最高表面温度应低于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点燃温度。非金属部件在最高环境温度下,塑料材料的局部最高表面温度至少应比对应 20 000h点的温度指数 TI 低 20K。在温度为( 23 ± 2) ℃,相对湿度为( 50 ± 5) % 的条件下测得的表面电阻不得超过 1GΩ。制造Ⅰ类设备外壳部件的材料,对于 Ma 和Mb 级,按质量百分比,铝、钛、镁和锆的总含量不允许大于 15% ,并且钛、镁和锆的总含量不允许大于 7. 5% 。制造 II 类或 III 类设备外壳部件的材料按质量百分比,对于 Ga、Da 级: 铝、钛、镁和锆的总含量不允许大于 10% ,其中钛、镁和锆的总含量不允许大于 7. 5% ; 对于 Gb、Db 级: 镁含量不允许大于7.5% ; 对于 Gc、Dc 级: 无特别要求。
气动葫芦等非电气设备具有无电火花,高频率,无级变速的特点,深受石油、化工、矿山等行业青睐。随着非电气设备被广泛地应用在易燃、易爆、高粉尘的作业场所,在爆炸性危险环境中,除了电气设备产生的火花、高温等危险点燃源外,由非电气设备产生的热表面、明火、灼热气体/液体、机械火花、绝热压缩、振动波、化学反应放热、铝热反应、粉尘自燃、电弧和静电放电等同样是不可忽视的点燃源。
所以,在爆炸性危险环境中使用的非电气设备或电气设备的机械部件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过程中应与电气设备一样引起足够的重视,这样才能保证工业现场的安全运行。